当前位置:红木频道 > 评论 > 综合评论 > 正文 站内导航

孔林子贡手植楷辩

媒体:原创  作者:黎云昆
专业号:黎云昆 2022/4/13 11:24:13

孔林子贡手植楷辩

黎云昆

 

孔林,是与山东曲阜最著名的孔府、孔庙并称的名胜古迹,是中国历代纪念孔子,推崇儒学的表征,是历代儒者朝圣之地。

孔林作为孔子及其家族的专用墓地(图1),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、延时最久、墓葬最多、保存最完整的家族墓地,被誉为“天下第一林”,内有古树2万多株,是一处古老的人造园林。


 

图1

在孔林中的这些树木中,最有名的是子贡手植楷。

如今,孔子墓道上有一石碑,上书“子贡手植楷”几字(图2)。


 

图2

此碑之后,立一小砖塔,其中供奉子贡手植楷的残留树桩(图3、4)。


 

图3


 

图4

砖塔一侧,立有一亭,称“楷亭”(图5)。


 

图5

亭中立一碑,据介绍,上绘清初遭雷击后,其树干尚无损坏时的树形模样(图6)。


 

图6

但此碑所镌刻的树形模样已经很难辨认。

楷亭一侧,立一诗碑,上书清初诗人施闰章所作五律一首:“不辨何年植,残碑留至今。共看独树影,犹见古人心。阅历风霜尽,苍茫天地阴。经过筑室处,千载一沾襟。”(图7)


 

图7

碑亭旁即为子贡手植楷生长之处。上立一说明牌。牌上书写:“子贡手植楷传为孔子弟子子贡亲植。楷树,即“黄连木”。此树康熙年间被雷击焚毁,仅存树干。古人为了保存这一遗迹,于康熙年间立碑建亭以示纪念。”

说明牌以中英两文书写,所不同的是,英文明确说明立碑建亭的时间是康熙五十一年,即1712年(图8)。


 

图8

但是,子贡手植楷真是康熙年间被雷击焚毁吗?

清陈元龙《格致镜原 四库本》转引明王世懋《东游记》载“子贡楷,大倍他植。枯而不蚀,眞古木也。”这就是说,在王世懋那个年代此树已枯。

明毕自严《石隐园藏稿·三叟同游记》也做了此树已枯死的记载:“孔林入林,先拜飨殿,次谒先师及伯鱼、子思三墓,皆马鬛封(指坟墓封土的一种形状)也。翁仲(墓前的石人)甪端(墓前石兽),古朴殊常制。近西一室,为子贡庐墓旧场。洙水自西而东,绿浄澄彻,为洙泗桥门东,有端木(子贡姓端木,名赐,子贡为其字)手植楷枯矣,尚存根株二丈,垒石护之。林中自松栢外,髙楷林立,扶疎畅茂,不下千百,则皆端木手植云。”

毕自严,明朝崇祯年间户部尚书、太子太保。山东人。他与同是山东人的少参杨毓竒、总宪张华东三人一同到孔林游览。他的记述有的当是真实的。即所谓的子贡手植楷已枯。

明谢肇淛《五杂俎》又载:“曲阜孔林有楷木,相传子贡手植者,其树十余围,今已枯死。”这时此树已死。

明张岱《夜航船》又做了更为详细的记载:“孔林自泰山发脉,石骨(坚硬的岩石)走二百里,至曲阜结穴,洙泗二水会于其前。孔林数百亩,筑城围之。城以外皆孔氏子孙,围绕列葬,三千年来,未尝易处。南门正对峄山,石羊石虎皆低小,埋土中。伯鱼墓,孔子所葬,南面居中,前有享堂,堂右横去数十武(古以六尺为步,半步为武),为宣圣墓(即孔子墓)。墓坐一小阜,右有小屋三楹,上书‘子贡庐墓处’。墓前近案,对一小山,其前即葬子思父子孙三墓,所隔不远,马鬣之封(同前)不用石砌,土堆而已。林中树以千数,惟一楷木老本,有石碑刻“子贡手植楷”,其下小楷生植甚繁。此外合抱之树皆异种,鲁人世世无能辨其名者,盖孔子弟子异国人,皆持其国中树来种者。林以内不生荆棘,并无刺人之草。”

根据明张岱的记载,此时子贡手植楷已经剩下老树桩了。

因此,所传子贡手植楷并非是在康熙年间被雷击焚毁。

进而言之,所传子贡手植楷真是子贡手植吗?

楷木较早见诸文字的有隋杜公瞻《编珠》转引的《淮南王木谱》。文中所述:“楷木生孔子冡上,其枝疎而不屈,以质得其直也。”

东汉经学家、文字学家许慎所编《说文解字》中也只提到:“楷,木也,孔子冢盖树之者,从木皆声。”

其后,西晋的郭义恭,南梁的任昉,唐朝的段成式、应韶,宋朝的黎靖德、李昉、徐锴、周必大,元朝的陈元靓、孔齐、袁桷、郝经等均在文中提到楷木为孔子墓上树,但未见有人提及子贡手植楷。

子贡是孔子非常得意的门生,孔子去世之后,他在孔子墓边建庐(图9),守孝六年。


 

图9

建庐要花钱,守孝则没了收入,而且还要吃喝。那个时候,光靠做学问是吃不开饭的,没有财力做不成。因此,孔子其他弟子做不到,但子贡能做到。子贡既能作学问,又能作官(曾任鲁、卫两国之相),还能作生意,富致千金,是个全才。

子贡建庐守墓,再加上手植楷木,这绝对就是一个可以大书特书的完满题材。果真有子贡手植楷的故事,明代以前的人是不会放过的。

子贡手植楷,只是孔林中一株很大的,后来又枯死了的楷木。

子贡手植楷的故事显然是明朝人写出来,清人又加以演绎而成的。

阅读 1181
我也说两句
E-File帐号:用户名: 密码: [注册]
评论:(内容不能超过500字。)

*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!
版权声明:
1.依据《服务条款》,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,版权归发布者(即注册用户)所有;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,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,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无商业获利行为,无版权纠纷。
2.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,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,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。该项服务免费,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。
  名称:阿酷(北京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  联系人:李女士,QQ468780427
  网络地址:www.arkoo.com
3.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,完全遵守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。如有侵权行为,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,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。